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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源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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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苏清婉是水儿姑娘,无思子,便是水儿姑娘记忆里的那个李狗娃。

    半年前,她回了一趟扬州城乌衣巷,欲一探故人,想借此解开自己的心结,摆脱心魔控制。但她回到乌衣巷时,却只见到了土地庙里的那座荒坟,她只以为,那个黑瘦少年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半年后,在金鳞天梯上,种种因果纠缠下,苏清婉终于知道,原来,那个黑瘦少年没死。那个困居扬州城乌衣巷,一无是处的黑瘦少年,如今已经苦尽甘来,成了那名满天下的青云宗首徒——无思子。

    两条原本毫无交集的因果之线,被林修然找到了同一处源头。

    他们在各自分道扬镳之前,互相纠缠了很长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李狗娃?”

    水儿姑娘听了这个黑瘦少年的回答,鼻子皱了皱。

    她很不喜欢这个名字,但这乱世凶年里,似乎所有人都笃信轻贱名字能养活人的奇怪习俗,都喜欢给自己的孩子起个贱名字!

    穷苦人,是没有资格有个好名字的。

    她也一样,水儿的名字,是自己奶奶在河边洗衣服时帮她起的。

    水儿姑娘既知道了他的名字,便也打算将她的名字告诉他,她道:“我叫水儿,奶奶给起的。”

    大抵是刚才已经哭干了眼泪,把心中所有的委屈都哭了出来,她的心情好了些。至少,愿意搭理李狗娃了。

    李狗娃将她背在背上,就这么走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,他们便已然回到了城里。

    水儿姑娘没有骗他,她确实住在乌衣巷里。

    乌衣巷里的那些人,都认识这个小女孩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的眼中都写着冷漠,但至少是将她视作这乌衣巷里的一份子的。她不像李狗娃,李狗娃是逃难来的,就算住在附近的土地庙里,他也不属于这里,只是个外来者。

    小女孩有家,而李狗娃这个贱命的种,却是连家都不配拥有。

    他送别了她,但不知为何,舍不得离开。

    时间过得很快,不知不觉便过去了几个月。

    旱灾,终于过去了。

    灾民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,李狗娃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可怜种,居然也像路边的野草一样,顽强地活了下来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他还捎带着养活了水儿姑娘。

    水儿姑娘靠着乌衣巷里那些人的救济,也靠着李狗娃那几个黑乎乎的馒头,艰难地撑过了最艰难的岁月,像一株狗尾巴草一样活了下来。

    乱世里,能活下来,便是一种幸运,也是一种恩赐。

    而李狗娃之所以将这个活下来的机会恩赐给水儿姑娘,是有私心的。

    他喜欢水儿姑娘。

    从他见到她第一眼起,便有些喜欢。不然,他也不会费那么老大劲将她从那个乱葬岗里背回来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少年的情窦初开。

    在乱世凶年里,这份情窦初开很贵重,它值许多个能让人填饱肚子、活下来的黑馒头;这份情窦初开也很廉价,因为这几个黑馒头在一些人眼里,根本值不了几个钱。

    乱世凶年里,那些岔开腿接客的暗娼曾无数次诱惑着李狗娃。

    她们倚在逼仄的巷弄内,衣着暴露,衣不蔽体。

    李狗娃见过许多大人和他们交易做事。他知道,要享用她们的身体,只需一个黑馒头,他只需将他手中的那个黑馒头给了她们其中一个,那个还算风韵犹存的女子便会随他折腾,任他舒爽,让他明白做男人的真正滋味是什么。

    少年的躁动,在他走过那些深街暗巷时,无时无刻不折磨他的理智。

    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,他紧紧守着那个得来不易的黑馒头,抱着它,将它送到了朱雀桥乌衣巷,将它送到了年幼稚嫩,什么都给不了他的水儿姑娘手中,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下,看着她笑出来。

    那大概是李狗娃自出生以来,最为幸福快乐的一段时光了。

    只是,老天爷从来喜欢作弄人。

    幸福快乐的时光,对于李狗娃这样的贱种来说,不过是一场似有还无的虚幻。

    这场人间美梦,很快便结束了。

    这一年,朱雀桥乌衣巷里,来了几个人贩子。

    他们膀阔腰圆,蒙着脸,闯进了巷子里,掳走了巷子里的两个小女孩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,便是李狗娃的水儿姑娘。

    李狗娃发了疯似的找,但终究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光阴似箭,岁月如梭。

    半年后,给商铺的掌柜跑腿送东西的李狗娃,终于在一个驯养扬州瘦马的牙婆那儿,发现了水儿姑娘。

    那时,她正缩在一群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儿身旁,牙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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